目前国内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分为三大类进行管控,通过对外公布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目录》和《货物进口机电单证发证目录》两种管理模式。
第一类: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第二类:限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第三类:自由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第四类:国家特PI准许入境的旧机电产品
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将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行为,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旧机电产品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实行进口机电单证管理。商务部负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申请的审PI工作,商务部配额机电单证事务局负责《进口机电单证》的发证工作。
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申请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中检,要提供哪些单证资料?
1、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申请书
2、 旧机电产品明细清单
3、现场代表授权书
4、委托人,发、收货人 的商业登记(营业执照)(注:首次申请时)
5、贸易文件(贸易合同或意向书、形式INVOICE等,任一即可)
6、有关旧机电产品构成、基本功能的简要说明。
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装箱单、INVOICE及合同等;
3、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4、提供使用说明书、照片等信息等等。如果是木箱包装要提前做好熏蒸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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