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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型式批准即销售进口计量器具,开展现场核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3-05-22 14:48:39点击:

进口计量器具要经过型式批准?是的!进口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首先要经过“型式评价”确定器具型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才给予其“型式批准”,这是进入国内市场的“通行证” ,最终才允许在我国市场销售使用!

案情简介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对辖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某进口品牌热式质量流量计、粉尘测量仪无法提供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和《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新修订)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以及《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新修订)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凡进口或者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未经型式批准的,不得进口或者销售。

根据《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进口计量器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知识链接

2021年10月1日起,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将上海自贸区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下放,2023年初,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将上海自贸区部分计量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试点复制推广至上海全市,并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代理商注册地在上海市的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申请进行行政审批。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已批准德国、丹麦等公司生产的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压力表等13户次24种进口计量器具上市,取证时间由原来的近半年时间缩短到3个月以内,上海市有关企业由此可以就近实现“家门口”办证,便于高端进口仪器仪表尽快进入国内市场,实现了企业在“家门口”拿到“计量通行证”的愿望。

办事指南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也可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scjgj.sh.gov.cn)进入,登入“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搜索“型式批准”办理。内容摘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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