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国水域养殖;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在下列问题的涉及区域
1.尼加拉瓜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养殖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尼加拉瓜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养殖水产品;
3.尼方已输华或拟输华养殖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和尼加拉瓜法律法规以及本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养殖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三)未直接或间接(如在饲料中添加)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和尼加拉瓜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四)所有输华养殖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从养殖、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时,符合冷链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企业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最新制定发布的有关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指南开展疫情防控,定期对员工开展相关疫病检测,制定必要的水产品安全防控措施,并确保在原料、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全过程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执行,防止出口产品及包装被新冠病毒污染。